「STAR星辰獎學金」
· 選拔說明:依據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STAR星辰獎學金要點」辦理。
· 獎勵對象:凡本校學士班在學學生有下列具體事蹟之一者:
(一)有熱心服務、關懷社會行為,有利於建構校園和諧風氣者。
(二)有領導才能,友愛同儕,落實團體合作、發揮群策群力之具體表現者。
(三)有獲取專業知識之具體表現,或參與學術、技能競賽,表現優良者。
(四)有增進體能與促進身心健康,或參加技能、音樂藝術才能、運動競賽表現優良者。
· 獎勵名額:
(一) 每學年核發一次,依每班學生總人數每 15 人得推選 1 名,每逾 15 人得增額 1 名,未達 15 人以 15 人計。
(二) 各學系、學位學程得依學生實際申請情形,名額得互相流用。
(三) 本學年本學程共計5位名額
• 獎勵金額:
每名獲獎學生發給獎學金新臺幣 5,000 元整。
· 申請方式:登入校務行政系統→學務相關系統→獎學金系統學生端→上傳佐證資料並送出
★ 上傳期限:即日起至3月23日(一)下午5:00前,上傳至獎學金系統,逾期不受理。
★ 以上,更多相關辦法請至學務處生輔組「獎學金」頁面查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