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STAR 星辰獎學金要點 」辦理。
獎勵對象::凡本校學士班在學學生有下列具體事蹟之一者(
(一)有熱心服務、關懷社會行為,有利於建構校園和諧風氣者。
(二)有領導才能,友愛同儕,落實團體合作、
(三)有獲取專業知識之具體表現,或參與學術、技能競賽,
(四)有增進體能與促進身心健康,或參加技能、音樂藝術才能、
獎勵與表揚:頒發獎狀乙紙及獎學金新臺幣5,000元整。
申請方式:登入校務行政系統→學務相關系統→獎學金系統學生端→
★上傳期限:即日起至3月18日(二)下午5:00前,
★以上,更多相關辦法請至學務處生輔組「獎學金」頁面查詢
附檔: STAR-星辰獎學金-申請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