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優秀學生選拔」
- 選拔說明:依據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優秀學生選拔要點」辦理。
- 選拔對象:凡本校學士班在學學生,
前一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GPA3.5以上(不包含上學年休學者) 且前一學年未受懲處者。 - 選拔標準:學生在學期間優秀表現至少符合下列兩項且有具體事蹟,
足為學習楷模者,得經學系遴選為優秀學生。
(一)參與校內外活動,服務社會,熱心公益,足資同儕楷模者。
(二)發表創作、發明、設計、技術專利或研究成果,
(三)代表本校參與國內外各項運動競技比賽,成績卓越者。
(四)擔任班級、學生會、學生議會或校內外社團幹部,
(五)參與國內外各項藝術人文相關比賽、表演及展覽等活動,
(六)具其他相當上列各款優秀表現者。
- 獎勵與表揚:
(一)頒發當選證書乙紙及獎學金新臺幣10,000元整。
(二)於學務會議或重要集會頒獎表揚。
- 應繳資料:「優秀暨傑出學生薦選」推薦表(得檢附相關佐證資料)
- 申請方式:登入校務行政系統→學務相關系統→
優秀暨傑出學生薦選系統(優秀學生申請)→填寫並列印推薦表: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優秀暨傑出學生薦選系統-操作說明
★收件期限:即日起至10月11日(五)下午5:00前,將資料繳交至系辦(教育大樓一樓106室)侯孟華小姐, 逾期不候。結果將於10/28(一)以信件通知
★以上,更多相關辦法請至學務處生輔組「獎學金」頁面查詢
「傑出學生選拔」
- 選拔說明:依據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傑出學生選拔要點」辦理。
- 選拔對象:凡本校學士班在學學生,歷年每學期學業成績GPA3.
5以上,且未受懲處者。 - 選拔標準:學生在學期間傑出表現至少符合下列三項且有具體事蹟,
足為學習楷模者,得經學院遴選為候選人。
(一)公益服務:能察覺與關懷社會議題,
(二)學術研究:能主動探究事理並發表設計、技術或研究成果,
(三)運動競技:參與校際性或國際性各項運動競賽,
(四)領導才能:擔任組織幹部或參與國際交流活動,
(五)人文藝術:投入藝術與人文相關展演、創作、
(六)具其他相當上列各項領域傑出表現者
選拔名額及方式:
(一)推薦及初審:
1. 本校及各學院分大學部、研究所 2 類學制,依各類學制在學學生人數,每 1,000 人得推薦 1 名候選人(每逾 1,000 人得增額 1 名,不足 1,000 人得推薦候選人 1 名),其推薦與初審方式由各學院自訂之。
2. 凡本校學生在學期間當選傑出學生以一次為原則,惟就讀不同學制時得以不同事跡推薦。
3. 如有對國家、社會特殊貢獻表現之學生,得專案推薦,不受學院名額之限制。
(二)複審及決定:
1. 各學院傑出學生候選人須檢附相關佐證資料,送學生獎懲委員會議複審,大學部、研究所 2 類學制各選出 3 名傑出學生,總名額以 6 名為原則,必要時得經獎懲委員同意後流用。
2. 如有對國家、社會特殊貢獻表現之學生,得增加名額,不受總名額之限制。
3. 若無適當人選時,得以從缺。
- 獎勵與表揚:
(一)頒發誠正勤樸獎牌乙座、當選證書乙紙及獎學金新臺幣 2 萬元整。(二)於校慶或重要集會頒獎表揚。 - 應繳資料:「優秀暨傑出學生薦選」推薦表(得檢附相關佐證資料)
- 申請方式:登入校務行政系統→學務相關系統→
優秀暨傑出學生薦選系統(傑出學生申請)→填寫並列印推薦表: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優秀暨傑出學生薦選系統-操作說明 ★收件期限:即日起至10月11日(五)下午5:00前,
將資料繳交至系辦(教育大樓一樓106室)侯孟華小姐, 逾期不候。結果將於10/18(五)以信件通知
★以上,更多相關辦法請至學務處生輔組「獎學金」頁面查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