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-1期中停修相關作業辦法

有關112-1學期期中停修,依據本校學生申請停修課程辦法辦理(附件),重點提醒如下:

一、112-1學期學生申請課程停修日期為112年10月16日(一)至112年11月24日(五),請於期限內至線上申請。
二、學生送出停修申請單後,須經授課老師、導師(如停修超過3學分)、系所助教、系主任簽核全部簽獲同意後始完成停修流程。教師簽核期限至112年12月1日下午5時止,如師長當日未簽核,隔日系統會將全部待簽核的申請單自動寄email通知師長。
三、學生應自行留意各簽核老師是否於簽核期間內均審核同意,逾期未完成簽核,視為老師不同意申請課程停修。
四、操作說明:
教師/學生請循以下系統路徑使用停修系統
學生申請路徑:【校務行政入口網】→【教務資訊系統(學生)】 →【選課相關】→【歷次停修課程申請】
教師簽核路徑:【校務行政入口網】→【教務相關系統】→【停修課程簽核系統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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